•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干部职工聘用制度
  • 时间:2021-12-13
  • 来源:喀喇沁旗佛教协会
  • 已被阅览:61次


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干部职工聘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展用人渠道,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干部职工聘用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旗委统战部、宗教局有关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宗教工作,熟悉本岗位业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强,爱岗敬业,敢于担当;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积极主动;

(四)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严格遵守制度,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五)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岁以下。

二、选拔程序:

(一)旗佛协根据岗位职数情况,结合干部队伍实际需要,提出聘用职位意向,并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领导、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由宗教局根据佛协聘用干部职工的请示,组成干部聘用工作综合考察组,组织进行干部聘用考核工作。

(三)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重点考察被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情况。

(四)考察组将根据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经过协会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任高志明到赤峰市康宁寺等宗教 活动场所调研考察
  •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任高志明到赤峰市康宁寺等宗教 活动场所调研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