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保障我旗佛协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议事规范与效率,保证会议质量,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旗佛协办公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科学论证原则,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议事范围
(一)重大决策
1.旗佛协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部署、依法管理所属寺院等重要问题;
2.旗佛协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旗佛协在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所做出的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涉及旗佛协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
6.其他需要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各科室负责人的岗位聘任;
2.推荐干部建议人选名单。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决算报告以及年中预算调整方案;
2.基本建设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以下同)基建项目、修缮、改造工程项目;
3.2万元以下国有资产(含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购置、租赁、出借、调拨、划转等事项;
4.临时增加预算项目安排或临时追加调整2万元以下的预算项目安排;
5.2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选购项目;
6.其他大额资金2万元以下使用项目。
三、参会人员
出席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协会班子成员。根据议题内容,各科室的负责人在办公会审议相关议题时作汇报。
四、议事规则
1.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一号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办公会由秘书长主持。
3.办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过程中需遵循末位发言顺序进行。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时应采用票决制,须经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正式成员通过才有效。
五、议事程序
1.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提出,由会长确定。未经会长事先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办公会议题。
2.各部门议题应于上会前3天填写《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办公会议题表》(见附件),报请会长审批。会长审批后的议题及材料要及时送达至办公会成员,办公会成员应在会前对议题的有关文件进行认真审阅,准备意见。
逾期如确需增加议题,需根据其内容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会长汇报,除紧急重大事项外,一般顺延至下次会议研究。凡未经充分准备,未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问题或涉及几方面而事先未进行沟通协调的问题、贯彻上级精神而没有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的问题、非突发性重大问题或临时动议的问题等,均不列入本次办公会议题。
3.会议期间,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议题可做出决定;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的议题,可以充分讨论,必要时暂缓做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择时复议。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议题的,开会时应经会长同意或由秘书长做出说明。
4.会议决定与决议的事项由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并负责督办会议决定内容的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适时报告落实情况。公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的,由会长批准后印发。
六、严格保密制度
1.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决议必须得到贯彻执行,个人意见未被采纳允许保留,但不得在工作中有任何与会议精神相抵触的言行。
2.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允许私下散布,更不允许将不同意见扩散。需要公开的问题,由秘书长授权,采取全员会议或印发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外公布。
3.会议要按时召开,办公会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秘书长请假,并书面出具对各项议题的意见;会后由秘书长或办公室向其转达会议决定。
4.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凡会议内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直系血亲或婚亲关系等人员利益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附件:喀喇沁旗佛教协会办公会议题表
20 年第 次办公会议题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议 题 | 列席单位 |